证券时报券中社讯,中国证监会网站11月9日消息,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和披露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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