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债务重...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债务重组的有关事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以环保新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目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稳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