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兰州银行(001227.SZ)披露稳定股价方案,公司拟采取主要股东(发行前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在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等规章的情况下,主要股东(发行前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即兰州市财政局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896.51万元,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729.37万元,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537.79万元,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501.90万元,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497.24万元。
公司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金额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上一年度其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5%,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04.4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2023年11月16日)起6个月内。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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