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已“过会”逾7个月,同宇新材仍未“提交注册”:今年上半年营收盈利双双下滑、新增供应商屡屡被罚“产品包装‘无生产日期等’”

2023-11-20 17:01:32 和讯网  俞言

  已“过会”至今逾七个月,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宇新材)仍未进入到下一个IPO审核阶段即“提交注册”。根据创业板发行上市流程,“过会”后,交易所向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证监会接受注册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注册结果。“过会”后迟迟未进入下一个审核阶段的同宇新材,一方面,业绩上,从今年上半年来看,营收、盈利终止前两年的高速增长态势,转为明显下滑;另一方面,今年上半年,同宇新材今年新增的供应商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被检查出产品包装“不合格”被勒令停产停销。而此前,该供应商已存在多起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这样一家供应商,作为正在IPO的同宇新材而言,为何还选择与之合作?与此同时,目前同宇新材的多家供应商中,报告期内同样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深交所数据显示,同宇新材于2023年4月7日通过上市委会议(即过会)。至今,同宇新材“过会”已逾七个月时间,截至11月20日尚未见审核新进展。

 

  业绩高增速“消失”

  今年上半年营收、净利润双双出现明显下滑

  根据同宇新材最新招股说明书,公司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 MDI 改性环氧树脂、DOPO 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报告期内,即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同宇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 37,815.82 万元(约3.78亿元)、94,707.79 万元(约9.47亿元)和 119,284.77 万元(约11.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81%、150.44%、25.95%;净利润分别录得:3,886.65万元、13,441.78万元、18,800.3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96.71%、245.84%、39.86%。同时,报告期内,同宇新材主营收分别录得:3.26亿元、9.20亿元、11.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08%、182.51%、29.67%。

 

  然而,高增速的业绩并没有持续。从同宇新材最新更新回复问询函数据来看,不管是营收还是盈利,今年上半年,同宇新材均录得同比明显下滑的业绩。

  数据显示,2023年1-6月份,同宇新材分别录得营收、净利润为:43,228.10万元(约4.32亿元)、8,029.05万元(约0.80亿元),同比分别下滑31.77%、下滑19.40%。

  同宇新材一改前三年度的业绩高增速,今年上半年录得业绩明显下滑的成绩单背后,首先,同宇新材的营收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明显,一旦该些主要客户的需求下滑,那么整体带动的营收变动即比较明显。

  招股书显示,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覆铜板生产企业,包括生益科技(600183)、华正新材(603186)、南亚新材、建滔集团。报告期内(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分别为 28,127.42 万元(约2.81亿元)、70,124.32 万元(约7.01亿元)和 94,752.15 万元(约9.4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4.38%、74.04%和 79.43%,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而从招股书来看,去年前三季度,同宇新材主要客户的业绩出现明显波动。2022 年以来,受覆铜板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其中,2022 年 1-9 月,南亚新材、华正新材、生益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 13.12%、11.23%和 11.07%,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 94.46%、70.25%和 45.85%;2022 年 1-6 月,建滔集团的本公司持有人本期间溢利应占份额同比下降 52.40%。

  对于上述主要客户的业绩下滑,同宇新材表示,下游主要客户因消费电子景气度和原材料市场供需波动变化、国际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业绩下滑,但在覆铜板产业持续升级、主要覆铜板厂商积极扩充中高端覆铜板产能以及中高端电子树脂的国产化替代的背景下,中高端电子树脂市场需求仍在增长,因此主要客户业绩下滑对发行人的影响较为有限,主要客户业绩下滑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同宇新材表示,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恶化或覆铜板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降,而发行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面对市场行情变化,不能持续获取下游订单以维持或扩大电子树脂产品销售,则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从具体产品来看,2023年1-6月份,同宇新材的主要产品即MDI 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DOPO 改性环氧树脂、BPA 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的销售数量同比分别:+ 4.10%、+ 32.17%、-5.76%、+ 3.80%、-0.68%;销售金额同比分别:-34.08%、-23.32%、-41.50%、-34.69%、-27.56%。与前三年度的随处可见“高增长”相比,其中的异常显露无遗。

 

  同宇新材表示,营业收入依据产品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定,2023 年 1-6 月产品销售数量18,334.99 吨,同比增长 7.31%;但因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发行人根据市场行情相应下调了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加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及有效维护客户关系,2023 年 1-6 月产品销售均价同比下降了 36.42%;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公司 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31.77%。与此同时,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公司 2023 年 1-6 月营业利润同比下降20.01%、净利润同比下降 19.40%。

  那么,未来,同宇新材主营产品还会否继续下调售价?业绩会否进一步下滑?同宇新材表示,中高端电子树脂的供求关系整体仍然较为紧张,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仍在持续增长,销售价格下调幅度相对有限,下调后的销售价格仍然能够支撑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整体来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幅度小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幅度,2022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3.62%,较 2021 年度的 23.12%小幅上涨。

  然而,从今年上半年的业绩数据来看,主要产品售价下调后,同宇新材的业绩高增长已经“消失”、并且转为营收、盈利同比双双出现明显下滑。

  未来,同宇新材的产品售价会否进一步下调?根据财联社报道,五月份以来,环氧树脂产业链自上而下均呈现走跌态势,环氧树脂生产厂商报价不断下调,液体环氧树脂价格已经创下近6年来的新低,整体价格接近2016年历史低谷时刻。

  与此同时,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环氧树脂需求处于偏紧呈现收缩状态,今年部分工厂新订单整体来看并无明显起色,部分月份同比去年减少。另外,近两年是环氧树脂产能投产高峰,前两年环氧树脂比较热门,很多工厂入局投产,因此环氧树脂的新产能处在逐渐释放阶段,导致市场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

  如果未来,同宇新材上述主要产品的售价再进一步下调,那么,也是否意味着同宇新材的业绩将进一步下滑?这一点,有待市场与时间的检验。

  新增供应商产品包装“不合格”

  行政处罚高达十多起、其他供应商亦见违规情形

  与此同时,同宇新材已“过会”将近八个月时间、目前仍未有新一步的审核进展。背后,同宇新材今年新增的供应商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在今年被查出产品包装不合格、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在成为同宇新材的供应商之前,报告期内,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已经“处罚”累累。如此“劣迹斑斑”的供应商,对正处于IPO审核阶段的同宇新材而言,又是如何使得其成为新供应商的?

  根据同宇新材最新资料,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成为同宇新材的供应商,为其提供“多聚甲醛”。

 

  而根据天眼查,该今年新增的供应商却是一家屡屡违法违规、生产产品包装“不合格”的企业,累计行政处罚已经超10个,其中报告期内(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处罚更是高达9个,包括环卫处罚、市监处罚、应急处罚等。

 

  其中,据信用中国显示,新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4月17日作出的《﹝冀石新﹞应急罚﹝2023﹞KF002-1号﹝冀石新﹞应急罚﹝2023﹞KF002-2号》,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缺少污水处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2.甲醛车间A套装置部分新保温管道缺少介质及流向标识,不符合《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第4.1的规定。

 

  以及,据信用中国显示,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3日作出的《新市监处﹝2023﹞0090号》,显示,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生产工业六次甲基四胺其包装无生产日期、警示标志等标识。该市监局作出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工业六次甲基四胺; 2、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20%的罚款19760元,没收违法所得234元,共计19994元。

 

  从该处罚来看,同宇新材是否有购买过该些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值得关注。

  除了上述供应商,根据天眼查数据,同宇新材的其他供应商包括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镇江李长荣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临沂盛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报告期内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如此,“已过会”的同宇新材是否能就此“高枕无忧”?未来能否顺利上市?值得关注。

  (图片来源:深交所、天眼查、信用中国等)

(责任编辑:黄金海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