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0日丨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告,于2023年11月20日,公司与认购人尹娜及肖磊订立两份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合共3000万股认购股份。认购股份相当于(i)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6.52%;及(ii)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6.12%。每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价为0.24港元,较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235港元溢价约2.13%。
扣除相关开支后,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178,958.8加元。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董事认为,认购事项的完成将为公司提供一个筹集剩余资本的良机,同时加强公司的财务状况。此外,董事相信,认购事项将使公司以合理成本获得额外资金,以支持公司的现有业务及其现有和潜在业务及投资机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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