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秀资本(000987.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0亿元(含),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公司债券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中期票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越秀租赁”)及/或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公司债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此外,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本次拟对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外的融资形式,能优化现有债务及资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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