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海峡创新被证监会立案

2023-11-23 07:30:48 每日经济新闻 

11月21日,海峡创新(SZ300300,股价4.54元,市值30.48亿元)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对海峡创新立案的原因为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海峡创新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公司参股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18~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等事宜。“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曾遭浙江证监局警示

按照海峡创新的自查,此次证监会立案可能涉及其原控股子公司此前的虚增收入事宜。

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浙江证监局曾经对海峡创新的前身汉鼎宇佑(300300)及相关人员下发过警示函。

海峡创新原证券简称汉鼎宇佑。2019年11月,海峡创新的原控股股东吴艳与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创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与平潭创新的股东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此平潭创新获得了海峡创新的控股权,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获得了海峡创新的实控权。

2020年8月,汉鼎宇佑更名为海峡创新。

2020年6月,浙江证监局对彼时的汉鼎宇佑出具警示函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虚增营业收入和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经过浙江证监局调查,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汉鼎宇佑原控股股东吴艳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汉鼎宇佑资金的行为,占用总金额约1.4亿元。

2018年6月-12月,汉鼎宇佑控股子公司好医友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友)虚增营业收入7533.69万元。2019年,好医友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668.83万元、2043.44万元、1218.11万元。

此外,汉鼎宇佑《2019年度业绩预告》与《2019年度业绩快报》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认为,汉鼎宇佑时任总经理黄门马、时任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对上述三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时任董事长项坚、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周为利、时任财务总监裘学初对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事项负有责任;时任董事长、时任代财务总监曹阳对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事项负有责任。

吴艳作为彼时汉鼎宇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吴艳的一致行动人也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可能涉及原控股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次的证监会立案调查,海峡创新并未在其公告中明确其自查究竟指向的是哪家参股公司,仅提及该公司原系其控股子公司。而浙江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提及的好医友恰好为汉鼎宇佑子公司,现为海峡创新的参股公司。

2018年4月,汉鼎宇佑发布公告称,其拟收购好医友30%股权,受让价格为5400万元。2018年5月,汉鼎宇佑以1800万元收购了好医友10%股权。两次收购完成后,汉鼎宇佑持有好医友40%股权。

2018年5月,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佑集团)与汉鼎宇佑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据该协议约定,宇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好医友10%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汉鼎宇佑行使。

汉鼎宇佑接受宇佑集团委托后合计持有好医友5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并且在好医友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3个席位中占有2席,获得好医友实际控制权,好医友成为汉鼎宇佑控股子公司。

次年,也即2019年平潭创新控股了汉鼎宇佑。

2020年4月,汉鼎宇佑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在这份公告中,汉鼎宇佑称,其对子公司好医友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好医友2018年通过远程医疗服务业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7533.6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923.73万元,以及期间费用3388.41万元,影响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8万元。

2020年11月,海峡创新公告称,宇佑集团与其签订《解除协议》,宇佑集团解除了10%好医友股权表决权委托。

“在宇佑集团解除表决权委托后,公司可实际控制的好医友股权比例为40%,可委派到好医友董事人数为一名。基于上述情况,在宇佑集团解除委托后,公司持有好医友的持股比例不足50%,无法独立行使在好医友股东会和董事会中的超半数表决权,公司将丧失对好医友的控制权并不再将好医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海峡创新表示。

截至11月22日收盘,海峡创新股价报收于4.54元/股,跌幅为2.78%。从近三个交易日来看,其股价已实现“三连跌”。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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