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提起了全国首例由消费者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起因是两户文身经营者侵害了50余名未成年人的权益。经过法院审理和调解,两被告已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公开道歉信,并承诺不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该案是消费者组织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发起的生动体现,也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周延、更加有力的保护方式。
该案中,重庆市消委会认为两被告的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未成年消费者的健康权,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难以判断文身对自己身体、人格利益、未来发展可能带来的损害和影响。法院主审法官表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属于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形成合力,引导未成年人拒绝文身,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表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消费者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要劝戒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守法经营,切实保障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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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起公益诉讼,保护50余名未成年人权益,两被告已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提供文身服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属于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引导未成年人拒绝文身,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记住,不要让未成年人的皮肤成为你的画布。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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