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8日丨林洋能源(601222)(601222.SH)公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邳州市城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林洋微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沈阳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将持有的18个全资下属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羲融新能源,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118,282.05万元。本框架协议中第一批次10个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在签订框架协议时一并签署,转让对价合计为35,584.33万元。
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18个下属子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交易涉及部分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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