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12月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启动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的通知》指出,即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备案、簿记建档等发行承销业务。
《通知》明确,各市场机构应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发行备案》《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南》有关要求开展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北交所于10月23日正式启动信用债业务以来,截至12月1日已受理21个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项目,计划发行金额397亿元。其中,北京国资拟发行的50亿元公司债,于11月22日由证监会批复同意,成为北交所首单注册成功的信用债。
随着北交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正式启动,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深证通、拟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信息商、基金公司及其托管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将于12月2日开展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现券交易业务首次全网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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