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举措中,证监会于12月8日晚向公众开放征求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此次修订的草案亮点众多:从明确基金适用范围、增强全链条监管到规定基金存续期限,并特别对母基金、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的实缴规模做出新设立标准,例如私募股权、证券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母基金不低于5000万元。新政策也增加了关于投资运作的底线要求,以防止利益冲突和规避监管。此外,对现有私募基金设置了过渡期,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相关整改。这些措施预计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维护投资者权益,并推动行业向更加透明和专业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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