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大全能源(688303.SH)昨日晚间披露关于签订大全能源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该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50亿元,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计划投资人民币75亿元,二期计划投资人民币75亿元。投资标的名称为大全能源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公告显示,近日,大全能源与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新疆天富能源(600509)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大全能源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投资建设“大全能源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75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多晶硅及配套15万吨工业硅、120万支圆硅芯项目;二期计划投资人民币75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多晶硅及配套15万吨工业硅、100万支圆硅芯项目。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大全能源公告显示,公司此次在石河子市投资建设本项目,旨在充分利用石河子市在工业基地人才和资源、营商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多元化,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将扩充高纯多晶硅的生产能力,带动产品产量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高纯多晶硅业务的市场份额。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大全能源公告同时显示,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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