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终止向控股股东不超5亿定增 已获深交所通过

2023-12-15 10:58:00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共达电声(002655)(002655.SZ)昨晚发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与认购对象签署《之终止协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共达电声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发行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等相关原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文件材料。

关于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共达电声表示,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共达电声7月12日晚间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月15日,共达电声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豁免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智能汽车模组升级和扩产项目、MEMS传感器及模组升级和扩建项目、高端扬声器及模组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无锡韦感。本次发行前,无锡韦感直接持有公司3,700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拥有爱声声学持有的公司1,798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15.02%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首次审议并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之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友好协商,确定为9.73元/股。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9.69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1,387,461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无锡韦感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函》,承诺其认购共达电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不低于41,109,969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1,387,461股(包括本数),认购金额不低于399,999,998.40元且不超过499,999,995.50元。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发行人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发行完成后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共达电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600958)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正贵、刘旭。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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