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15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国泰君安(6012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营业部”)自2021年9月起建立了三个客户服务微信群,但未按照内部制度规定进行报备,群内发布的信息未经合规人员、营业部负责人审核。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存在不足,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故决定对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其应加强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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