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华智机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华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12月26日,华智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华智机器股份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华智机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华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华智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类产品的电子制造服务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和多样化的电子制造服务,包括工程技术支持、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和产品测试等整体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氏公司持有公司5,916.6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8.4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蒋笑直接持有公司16.85%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蒋氏公司100%的股权,进而控制公司58.42%股份的表决权。同时,蒋笑作为东洲创富、东洲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东洲创富和东洲泰富控制公司8.89%股份的表决权。蒋笑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合计为84.1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智股份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76.0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73,436.86万元,分别用于惠州华智数字能源产品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惠州华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华智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杰、肖晴。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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