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约1.2亿元 三木集团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2023-12-29 23:41:27 每日经济新闻 

12月29日,三木集团(000632)(SZ000632,股价4.57元,市值21亿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三木集团涉及多个问题,包括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部分已出租的存货、固定资产未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部分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

虚增2022年收入约1.2亿元

在2022年年报中,三木集团表示,2022年度公司旗下的贸易公司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持续拓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4.94亿元,同比增长57.83%。其中,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6.56亿元,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9.18亿元,较上年均有所提升。

“在宏观环境波动的影响下,公司在贸易领域的收入皆取得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取得平稳的发展。”三木集团在2022年年报中称。

然而,据福建证监局的调查,三木集团存在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情况。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部分自营出口、自营出口视同内销业务存在商品转让前未能完全控制相关商品,不完全符合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木集团未按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1767.67万元、3843.10万元、11618.85万元。

同时,三木集团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三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木幸福里”存在于2021年12月提前确认3套不满足合同约定商品控制权转移条件的开发产品销售收入。

三木集团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352.23万元、营业成本386.71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85万元,同时也导致虚减2021年末存货、合同负债和资产减值损失;虚减2022年营业收入352.23万元、营业成本341.38万元、税金及附加10.85万元。

三木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经过福建证监局调查,三木集团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木集团的部分已出租的存货、固定资产未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一是三木集团未将已出租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三木集团2007年至2022年年报显示,存货包括已出租开发产品。经查,上述已出租开发产品均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够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上述出租开发产品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上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出租开发产品账面价值约1亿元。

二是三木集团未将已出租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三木集团系三木大厦1层至6层、9层至17层、地下1层01-08车位的不动产所有权人。经查,三木大厦除已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946.53平方米不动产外,仍在固定资产核算的7382.23平方米不动产中有5919.78平方米已处于出租状态。截至2022年末,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068.75万元,累计折旧1824.57万元,账面净值1244.19万元。

同时,三木集团部分经营租赁业务未按权责发生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租赁收入,虚增公司2020年净利润60.91万元,虚减2021年、2022年净利润127.05万元、24.51万元。

此外,2022年11月16日,三木集团披露《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其中仅披露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的抵押担保,未披露三木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一事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福建证监局认为,三木集团时任董事长卢少辉、林昱,执行总裁王锋,财务总监林廷香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三木集团及卢少辉、林昱、王锋、林廷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张晓波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