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芒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5月25日依法受理了辉芒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4年1月3日,辉芒微向深交所提交了《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辉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辉芒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辉芒微是一家Fabless模式的IC设计企业,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信号及数模混合信号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拥有MCU、EEPROM和PMIC三大产品线。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许如柏直接持有公司20.4172%的股份,通过嘉兴亿舫间接控制公司16.0537%的股份,通过嘉兴亿舰间接控制公司6.8469%的股份,通过嘉兴亿航间接控制公司5.4371%的股份,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48.7549%的股份,许如柏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辉芒微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不包括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拟募集资金60,619.70万元,用于“工业控制及车规级MCU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存储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机驱动、BMS及电源管理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辉芒微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禹达、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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