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券中社,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近日向保险公司发函,就《关于平稳有序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征求各单位意见。《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通称为惠民保,以下简称“定制医疗保险”)的功能定位,要求注重统筹规划,强化规范运营,完善支持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定制医疗保险应当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指导,坚持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民群众自愿投保。鼓励用人单位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员工购买定制医疗保险。
《通知》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将定制医疗保险设计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定制医疗保险可以适当进行责任分级或费率分组,根据组内被保险人平均风险水平确定费率,并要求不得对既往症患者单独定价,可以适度调整免赔额和赔付比例。
《通知》明确,各地开展定制医疗保险应当坚持自愿投保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投保,不得向基层摊派投保任务指标,不得与基本医保捆绑销售或强制搭售,不得设置不合理运营指标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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