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因伪造出生证明骗取拆迁和社会救助款共2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为了多领取拆迁补偿款和社会救助款,上海市普陀区一名男子林某伪造了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通过这一非法...
【上海一男子因伪造出生证明骗取拆迁和社会救助款共2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为了多领取拆迁补偿款和社会救助款,上海市普陀区一名男子林某伪造了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通过这一非法手段,他先是在2008年房屋拆迁时多领取了20余万补偿款。随后,林某在2012年又以虚构的女儿身份申请领取低保金,七年间多领了7万余元。直到2019年,因需提供女儿的学籍证明材料,林某停止了申领。 林某的行为最终被公安部门发现,审理该案件的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定林某犯诈骗罪。尽管林某返还了全部非法所得,但法院仍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法院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定地位的重要证件,不应被滥用或伪造。同时提醒,任何以欺诈、伪造手段骗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数额特别巨大的,将面对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法律的界限不容践踏,一经触犯,必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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