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证监会优化融券机制 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

2024-01-28 17:54:39 北京商报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证监会为优化融券机制再放大招。1月2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为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两项,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其中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分别发布通知,决定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通知自1月29日起施行。

此外,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显示,暂停执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2023年6月修订)》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涉及转融券约定申报实时处理的有关规定,当日以约定申报方式借入的证券,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一交易日可用。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参照上述安排执行。上述通知自3月18日起施行。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有助于防范内幕交易,提升企业凝聚力,减少市场信心缺失程度,有望助力于市场逐步走出底部区域。

在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首席经济学家付立春看来,上述融券制度优化,不管是从当前情况来看,还是从长远角度出发都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市场稳定、健康以及持续发展。

2023年下半年,关于“战略投资者转融通出借限售股”“高管限售股出借参与融券变相减持”等话题曾引发市场热议,不少市场人士曾呼吁禁止战投出借限售股、加大违规减持力度。去年10月,证监会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

在此前的制度优化中,证监会规定,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突出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证监会1月28日表示,新规实施以来,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取得良好效果。在1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表示,融资融券制度推出十余年来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在促进价格发现、平抑市场波动、抑制“炒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的落实效果是良好的。

针对此次制度优化的意图,证监会表示,在总结前期优化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此次证监会优化融券机制,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新召开的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上,也提到了对融券制度优化的内容,即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把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效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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