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得用于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发布政策解读,明确调整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仅限于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可以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零星、插花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入市。此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工业、仓储、商业服务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但不得用于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安居房。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