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调整,不得建市场化商品住房

2024-02-19 17:08:33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快讯正文

【海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得用于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发布政策解读,明确调整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仅限于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可以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零星、插花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入市。此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工业、仓储、商业服务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但不得用于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安居房。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