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好利科技(SZ002729,股价16.55元,市值30亿元)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通知,获悉汤奇青于2月2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汤奇青于2021年通过收购的方式入主好利科技。
2021年5月,汤奇青通过收购好利科技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收购了旭昇投资所持有的好利科技24.52%股份。好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由郑倩龄、黄舒婷变更为汤奇青。
随后,汤奇青担任了好利科技的董事。据好利科技公告,汤奇青早年曾经在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担任期货经理,之后转战企业,曾在杭州联梦娱乐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锦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东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
值得注意的是,汤奇青曾作为世纪华通(002602)(SZ002602,股价4.93元,市值367亿元)持股5%以上股东,在2017年12月7日至11日期间交易世纪华通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该事项,汤奇青于2018年2月8日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于2018年3月12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好利科技此前公告称,汤奇青已通过世纪华通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主动向世纪华通上交违规收益,未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此次汤奇青被立案调查,好利科技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汤奇青的调查,立案调查期间,汤奇青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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