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继2024/1/24 三地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发布了跨境理财通优化措施,2024/3/1,广东证监局与深圳证监局同时发布《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问答》,确定证券公司办理流程、合作券商安排、系统搭建及非现场开户等细节。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化。跨境理财通分“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内地投资者通过“跨境理财通”购买在港澳成立的投资产品(基金、低至中风险债券、人民币/港元/外币存款);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通过“跨境理财通”购买内地理财公司成立的低至中风险的固收类公募、权益类公募、R1-R4 风险等级的公募、人民币存款。
跨境理财通2.0 拓宽试点范围,券商加速入局新业务,财富管理开展迎来增量资金。
2024/1/24,三地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发布修订后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跨境理财通进入2.0 时代,本次主要修订:优化投资者准入,1)将“南向通”的内地投资者门槛由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 年”降至“满2 年”;2)增加“近3 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作为金融资产准入备选条件之一;3)适当提高投资者个人额度,将单一投资者投资额度由100 万元提升至300 万元;投资者若同时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参与试点,两种渠道分别有150 万元额度。拓宽业务试点参与机构,在32 家试点银行的基础上,增加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作为试点机构。2024/3/1,广东证监局与深圳证监局同时发布证券公司参与跨境理财通问答,券商加速入局新业务。考虑到目前跨境理财通可投资的产品谱系,我们认为跨境理财通为A 股市场贡献增量资金,新增券商作为试点机构也将利好其财富管理业务的开展。
中资券商国际化战略显效,布局香港子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聚焦大湾区的内资券商具有先发优势。根据《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问答》,“内地券商在试点初期可自主选择1 家港澳券商作为合作券商”。我们认为这对于此前已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内地券商而言更为便利,内地母公司往往会联合在港子公司共同申报。根据各家券商公司公告统计,目前140 家中资券商中有已有34 家在港设立子公司,其中13 家券商实现了A+H 上市;目前有多家券商(含锦龙股份)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且在大湾区具有一定区位优势(对应表1,不完全统计)。
作为互联互通机制重要一环,长期看跨境理财通有望贡献港交所流动性。目前跨境通仍有突破空间,短期难以衡量对港交所ADT 贡献:1)从投资者门槛看,跨境理财通于2019/9/10 正式启动,主要针对大湾区内个人投资者,2024/1/24 的优化措施虽然提升单一投资者的投资额度,下调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要求,但同时增加了“40 万元作为金融资产准入备选条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资者准入资金要求,且目前跨境理财通尚未纳入机构专业投资者。根据choice 数据,截止23 年末,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6.92 万人,其中内地投资者2.38 万人/占比34%,港澳投资者4.54 万人/占比66%。2)从投资标的看,跨境理财通南北通的投资标的均为“低“至“中”风险及“非复杂”基金、债券、存款,而贡献港交所ADT 更多的是现货股票、衍生品和商品。3)从投资资金上限看,跨境理财通实行总额度+单一投资者额度限制。对于单一投资者而言,2024/1/24 的优化措施提升单一投资者的投资额度由100 万元至300 万元。对南北向总额度而言,跨境理财通南北通总额度1500 亿元(港澳两地共用),对比互联互通机制下北向交易日额度520 亿元/南向交易日额度420 亿元、沪深港通总额度不限(沪港通2016/8/16 取消/深港通不设)。因此,我们认为短期内跨境理财通或对港交所业绩影响有限;长期看,借鉴沪深港通发展经验,我们认为跨境理财通后续有望扩大投资者范围(允许大湾区外的内地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丰富产品谱系、简化交易效率,或可提振港股市场流动性,贡献港交所业绩。
投资分析意见:我们看好券商板块。跨境理财通为新业务,优化措施中拓宽业务试点参与机构(由银行放宽至券商),我们认为跨境理财通为A 股市场引入增量资金,本次新增券商作为试点机构将利好其财富管理业务的开展,跨境理财业务竞争格局将迎来变化,我们推荐国际业务起步较早且在港布局较完善的中国银河、中信证券、华泰证券。
风险提示:当前试点券商名单尚未公布,券商展业系统搭建速度不及预期,跨境投资摩擦成本。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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