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旨在推动碳减排和低碳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促进碳减排和低碳发展。该办法将碳排放权作为可交易的资产,鼓励企业主动减少碳排放。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涵盖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年度碳排放量达到5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相应数值)以上的重点碳排放单位,涵盖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造纸和航空等八个行业。
根据办法,市政府将确定每年的碳排放总量,并将其分配到各重点碳排放单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以实现碳排放总量的控制和减少。此外,北京市还将建立碳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未按时报告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新办法的出台,将对北京市的碳排放管理和低碳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有助于推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碳减排工作。同时,该办法也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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