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ST实达(SH600734,股价3.02元,市值66亿元)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证监会曾对ST实达(即实达电脑)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实达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经查明,2021年12月,ST实达与林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ST实达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某。该股权处置使得ST实达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约18亿元,占ST实达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ST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迟至2022年1月12日才予披露。
2020年4月,ST实达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回货款共计0.18亿美元。2021年4月,审计机构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ST实达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ST实达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
ST实达于2021年9月披露临时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实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ST实达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景百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ST实达时任副董事长周乐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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