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在我市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自3月15日起,常州市(不含溧阳)将全面实施新的户籍政策。新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申请人在全市范围内(不含溧阳)连续居住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二是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满足这些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属,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简化落户流程,吸引更多人才和劳动力前来常州市发展。新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城市人口素质,促进常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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