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在于最大限度挽回税收损失、鼓励违法者改过自新、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税法。根据《解释》,纳税人如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按规定期限内足额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全面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曾因逃税行为被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者除外。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