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3 月15 日下午,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就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与此同时,证监会集中发布发行上市准入、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监管及其自身建设四项新政策文件。就针对机构监管的新政策文件,即《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有如下政策安排值得重点关注:
总体要求:1)力争通过5 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并推动形成10 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2)到2035 年,行业作为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同时形成2 至3 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3)到本世纪中叶,形成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证券基金行业。
重点举措:1)加大功能性考核权重。要求行业机构“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同时“引导股东单位在机构经营考核中显著加大功能性考核的权重”。2)限制高资本消耗型业务。要求“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具体业务角度,将继续“全面提升对场外衍生品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加强对底层资产、资金流向、杠杆水平的看穿式监管”,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加大对融资融券等业务的逆周期调节力度”。3)支持头部机构并购重组。“适度拓宽优质机构资本空间,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此外继续“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
4)进一步压实投行“守门人”责任。包括“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以及“提升价值发现能力,加强项目甄别、估值定价、保荐承销能力建设”。5)关注后续如财富管理等业务相关的专业子公司的设立。提出“支持聚焦主业有序设立专业子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居民财富管理”。6)关注跨境业务试点推出。后续监管将推进“基金互认”“ETF 互挂”“跨境理财通”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研究探索推进跨境经纪业务试点;以及支持证券公司通过投融资、财务顾问、跨境并购等专业服务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积极服务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投资建议:《意见》明确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路径,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建议关注头部券商与并购重组两条主线,个股关注【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国银河】、【中金公司】等头部券商,以及优秀管理层赋能下持续推进并购进程的【国联证券】。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风险、监管周期趋严风险、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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