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新规出台,提高准入门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预防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新规提高了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标准,强化了业务分类监管,并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提高主要出资人的资质要求,增强公司治理
新规提高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的资产和营业收入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将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从30%提升至50%,这有助于明确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的意愿,同时提高决策效率,避免股权分散导致的公司治理失衡问题。
优化业务范围,严格业务监管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区分基础业务与专项业务,并取消了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新规严格业务分级监管,明确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并优化增设了部分监管指标,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消费增长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指导消费金融公司执行新办法,坚守专业化消费信贷功能定位,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积极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规同时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加强对合作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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