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评级维度聚焦风险管理,ESG责任履行成为加分项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标志着人身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加强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质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评级办法》从六个维度对人身险公司进行风险评级,包括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成为特别加分项。 根据风险等级,人身险公司的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被划分为1至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同时,对于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S级。监管部门将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确保行业稳健发展。 在监管评级结果为3级的公司中,监管部门将适当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对于评级为4级的公司,除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外,还将限制业务范围、股东分红等。而对于评级为5级的公司,监管部门将在必要时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如重组、接管或市场退出。 此外,《评级办法》还引入动态监管调整机制,对于特定风险情况,将调整公司的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以确保监管及时性和针对性。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原则上每年对人身险公司开展一次监管评级,以确保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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