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
3月22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其中,一、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保持一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为:单人缴存家庭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80万元。
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5%。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生育支持政策、“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政策和高品质住宅政策等,将按照贷款额度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新政策将于2024年3月23日(含)之后网签的房屋开始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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