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该通知关注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对预制菜的定义进行了详细阐述,为预制菜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指导。
根据通知,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000061)及其制品为原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并在加热或熟制后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通知同时明确,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等,以及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此次预制菜范围的明确和缩窄,有助于规避“预制菜进校园”等争议性问题。预制菜官方定义的出台,对使用中央厨房配餐的校园食堂和连锁餐饮企业来说,可以更有底气地声明未采购预制菜。此外,通知要求预制菜生产者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知还明确了预制菜不能添加防腐剂。预制菜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无需使用防腐剂技术。预制菜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需要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严格符合相应的冷冻冷藏等条件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
预制菜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有望促进行业洗牌,利好使用冷链技术的大企业,淘汰使用防腐剂制造劣质“料理包”的小企业。同时,通知强调,将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推动研制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加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衔接,以及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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