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购房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合同备案后半年内提取

2024-03-23 13:51:11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快讯正文

【2024年4月1日起,唐山市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购买商品住房需在合同备案后半年内提取,购买存量住房则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提取。购房合同中如有多个购房人,需为配偶或父母子女关系。】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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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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