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024年4月1日起,贷款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悉,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自2024年4月1日起,唐山市职工在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需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半年内提取,购买存量住房则需在住房借款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提取。这一政策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促进唐山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发展。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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