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CDE官网公示显示,杭州瑞普晨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II类会议”已进入“处理中”状态。
依据《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2020年第48号通告),沟通交流会议分为三类,旨在针对药物研发关键阶段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Ⅱ类会议通常在申请后60日内召开,针对药物研发关键阶段,涵盖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结束/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会议、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会议以及风险评估和控制会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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