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规定,券商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基金子公司可投资现金管理】3月25日,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计划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并已向行业征求意见。修订内容包括允许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基金子公司以管理闲置资金为目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但必须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只能投资于法定发行的利率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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