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方面表示,破除财务造假现象需要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在这一过程中,将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以确保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方案的有效实施。此外,证券监管将与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加强数据共享,形成齐抓共治的监管协作格局。
针对财务造假现象,将实施有针对性的打击措施。特别是对于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确保监管力度。同时,对于业绩“变脸”、财务“洗澡”等可疑迹象的公司,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度关注,决不放松。
为提高内部反舞弊效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董的职能将得到加强。此外,内部人举报的奖励金额也将提高,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反舞弊行动。同时,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中的“看门人”角色将受到严格监管,对于不负责任的行为将实行“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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