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带病”上市不可一撤了之】近年来,企业上市IPO撤回申请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企业在面临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时,往往选择撤回申请,以规避可能的处罚和责任,花式撤单迭出。证券监管部门已明确表示,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信息披露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近日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检查期间撤回申请不影响检查实施,也不影响证监会及交易所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追责力度,建立对中介机构的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从严监管让中介机构不敢与“问题”企业沆瀣一气。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