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主要涉及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调整政策,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8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时,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另外,多子女家庭在青岛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按可贷额度上浮2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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