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奥特佳宣布与多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江苏天佑、北京天佑将其合共18%股份权益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长江一号产投。同时,有关方面还将其持有的4.86%股份在交割日后相应的表决权无偿委托给长江一号产投,委托期为五年。权益变动后,长江一号产投持股比例达18%,表决权比例增至22.86%,正式成为奥特佳的控股股东,而公司实控人也由江苏省国资委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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