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5时,博汇股份(SZ300839,股价8.40元,市值20.62亿元)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期间,公司董秘尤丹红表示,公司是2024年3月27日收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3月29日晚间,博汇股份公告称,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影响约为3亿元,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此外,对2024年第一季度的利润影响约2.0亿元。
对此,4月1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说明会上,有投资者提问:“镇海税务部门让补税这个通知你们之前就没有沟通过吗?一般这种下文件的都是沟通无效才会发生的事情,作为税务部门让补税的依据跟公司认为不应补税的依据一致不一致?”
尤丹红对此回复称,在通知书下发前后,多次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过存在的异议点,但主管税务机关因市税务局要求,还是于3月27日对公司下发通知书。
还有投资者提问:“此次征税是否与公司在经济开发区建厂,脱离本区投资有关?公司有没有向开发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尤丹红回复称,公司现有生产项目及新投资项目均在宁波。公司就投资事项已与各级政府进行了充分沟通。目前,公司就消费税缴纳事项已向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积极汇报并寻求帮助,各级政府均积极帮助公司协调中。
此外,据介绍,博汇股份重芳烃衍生品是一种助剂类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建设、建筑防水、橡胶制品、电池负极以及工业油脂等领域。公司产品销售定价依据成本加成一定利润空间,并结合市场供需关系,确定销售价格。
尤丹红表示,如果按照重芳烃缴纳消费税,重芳烃的税率为2105元/吨,此税负如果向下游传导,将对下游产业造成重大冲击。如果公司停止生产,将对华东地区下游产业链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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