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24%,新规将于2024年5月1日实施】
4月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宣布《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目前数据,海南省约有300万灵活就业群体。
根据《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应在10%至24%之间,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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