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健委考虑延长男方陪产假以适应现代家庭需求
近日,有网友通过“领导留言板”就上海陪产假天数提出相关建议。目前上海地区的陪产假天数为10天,有意见认为这一规定不足以满足现代家庭的需求。上海市卫健委对此回应,表示将在工作中参考该建议。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上海市卫健委还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目前,本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除可以享受陪产假外,还可以享受育儿假。上海市卫健委表示,关于延长配偶陪产假的建议,将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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