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优化不得减持的规定,以及强化大股东和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该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完善减持规则体系,通过制定《减持办法》规章,将《减持规定》中关于规范董监高减持的要求纳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与其他相关规则相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
其次,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并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遵守大股东的义务。同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
第三,有效防范绕道减持行为,要求相关方在特定情况下继续遵守减持限制,并明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减持限制。此外,对协议转让、司法强制执行、质押融券违约处置等情形也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四,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对违规减持行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并增加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手段,加大对违规减持的追责力度。
第五,优化违法违规不得减持的规定。在考虑一般大股东通常不负有主要责任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不得减持的要求。
最后,强化大股东和董事会秘书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关注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并要求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股东减持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通过以上措施,征求意见稿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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