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通过供应商占用金圆股份资金 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

2024-04-20 16:29:50 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摘要
4月19日,金圆股份突发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期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此,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称上述情形涉嫌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纪律处分程序,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无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当日公告还披露,金圆控股在4月1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业务

4月19日,金圆股份(000546)(000546.SZ,股价4.65元,市值36.21亿元)突发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存在期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金圆股份称,截至目前,金圆控股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凸显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落实到位。

对此,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称上述情形涉嫌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纪律处分程序,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金圆控股日占用最高余额1.57亿元

据公告,金圆股份称,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金圆控股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由于公司支付货款时间与供应商借款给金圆控股的时间较为接近,公司拟从严认定为金圆控股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

根据初步自查的情况,占用期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今年1月3日,公司陆续向供应商支付货款4.07亿元,金圆控股日占用最高余额为1.57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为6660万元。

2023年10月31日至今年1月3日期间,原陆续归还公司的应付款4.07亿元实为金圆控股归还占用公司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金圆股份表示,公司自查发现疑似存在资金占用事项之后,第一时间与金圆控股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公司董监高人员通报相关情况,并与金圆控股召开现场会议,督促金圆控股及时归还占用资金利息,并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股权转让款与应付款的支付义务,再次要求金圆控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金圆股份还表示,虽然相关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上市公司,但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如进一步加强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

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4月19日,金圆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吉林证监局认为,除了金圆控股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圆股份针对前述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金圆股份、金圆控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吉林证监局要求两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吉林证监局将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

对此,金圆股份表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按照规定向吉林证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内控、资金管理,严格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无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当日公告还披露,金圆控股在4月1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业务。其中解除质押1005万股,质押1215万股,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和1.56%。

另外,截至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赵辉所持质押股份合计达1.6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3.7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3%。

金圆股份表示,截至目前,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赵辉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金圆股份还表示,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金圆控股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金圆控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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