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4/19,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24 年7 月1 日起正式实施。
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规定进一步强化正本清源、回归研究的改革方向,推动公募佣金分配向具备优秀研究实力、稳健合规的券商倾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券商对机构投资者的服务能力。
正式方案修订幅度不大,较23 年12 月8 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新增或修订内容如下:
1、强化佣金用途约束,不得进行非研究支出。一是明确被动股票型基金的交易佣金不得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二是强调其他类型基金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三是要求证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佣金为基金管理人违规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
2、完善规定,进一步规范基金费用管理。一是新增要求“基金管理人委托货币经纪公司为基金提供经纪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二是指出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转换存续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等方式,规避单家券商佣金分配上限限制。
3、强化主体责任。新增要求“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负责人对本公司证券交易涉及的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投资运作管理,以及存续基金转换交易模式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佣金费率或调降至万4-5,与征求意见稿一致。一是指数基金交易佣金率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费率,二是其他类型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费率的两倍,三是明确市场平均佣金费率由证券业协会定期测算并通报。市场平均佣金费率市场有不同算法(如是否剔除北向、场内基金等),预计最终公募交易佣金率将调降至万4-5 之间。
佣金费用改革落地,强化正本清源导向。我们认为规定将引导行业正本清源、回归研究,未来佣金分配将向具备优秀研究实力、经营稳健的券商倾斜,佣金费率改革将有助于证券公司专注提升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提供更加优质的证券交易、研究服务等,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
风险提示:部分数据基于主观判断,可能存在误差;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居民资产配置迁移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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