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一季报披露末期,周五晚间多家券商一季报纷纷出炉。其中“一哥”中信证券(600030)的业绩颇受关注。
受市场震荡影响,2024年第一季度,中信证券收入、净利润双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5亿元,同比下降10.38%;净利润49.59亿元,同比下降8.47%。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同比下滑11.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8%。
此外,季报还显示,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实现净利润5.18亿元,同比下滑5.65%。
多个业务条线业绩下滑
具体而言,中信证券多个业务条线均出现业绩下滑,其中投行业务下滑最为明显。
2024年一季度,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4.42亿元,而上年同期为25.92亿元,同比下滑5.78%;
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8.69亿元,而上年同期为19.80亿元,同比下滑56.11%;
资管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3.58亿元,而上年同期为24.98亿元,同比下滑5.59%;
利息净收入为3.25亿元,上年同期为5.83亿元,同比下滑44.18%。公司表示,下滑原因是应付短期融资券和卖出回购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估算自营业务收入,金额为54.6亿元,同比下滑17.44%;
但公司实现了其他业务收入为10.6亿元,同比增138.65%。此外,汇兑收益则从1.50亿元飙升至8.72亿元,增幅达到481.3%。
披露两项诉讼最新进展 与聚利汇合同纠纷案终结执行
一季报中,中信证券还披露了两项重要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
一是公司与聚利汇合同纠纷案。根据公告,因厦门聚利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利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聚利汇偿还未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1.008亿元。2019年12月26日,北京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2021年10月,公司向北京三中院申请执行,10月21日立案受理。但2024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三中院执行裁定书,本案终结执行。
二是公司与正源房地产、湖南正源、大连海汇、富彦斌合同纠纷案。因公司持有的正源房地产发行的债券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向北京三中院起诉,要求发行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担保人湖南正源、大连海汇、富彦斌承担保证责任。2020年4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4月12日、11月16日分别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7月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正源房地产进行预重整,公司已按要求申报债权。2024年2月26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对担保人湖南正源进行预重整,公司已按要求申报债权。
中信证券指出,案件中涉及的潜在损失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计提。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另外,2024年1月5日,证监会对中信证券出具了警示函,指出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000703)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公司就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
贺翀 04-26 21:29
王治强 04-26 21:23
王丹 04-2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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