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锂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

2024-05-08 15:36:00 和讯 

快讯摘要

【工信部:锂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证券时报e公司讯,5月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

快讯正文

【工信部:锂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证券时报e公司讯,5月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责任编辑:周文凯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