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2024-05-14 08:34:00 和讯 

快讯摘要

【上海修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证券时报网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

快讯正文

【上海修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证券时报网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禁止在以下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一)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四)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但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除外。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校对:苏焕文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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