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27日会议聚焦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促进房地产融资合理需求,配合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为金融稳定保驾护航。
【金融监管总局部署防风险新策】
金融监管总局27日下午举行党委会议,着力学习并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展开具体落实方案研究。
会议明确提出,防控金融风险,尤其是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是金融领域的基础任务。监管总局将积极推进中小机构的结构性改革与风险防控,实施差异化策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序性。
同时,监管总局将助力金融与房地产行业间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城市房地产融资的协调机制,有效满足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并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等关键领域的发展。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还将协同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实行市场化的债务重组与置换策略,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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